
关于行政管理调查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行政管理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行政管理调查报告1乡镇是我国政府管理“五级结构”的最末端机构,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职责。有道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足见乡镇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乡镇是我国行政体系的最基层一级,是人民政权的基石、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乡镇,工作着力点也在乡镇。乡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水平,直接关系着一个县区、一个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乡镇管理是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的乡镇组织依法管理乡镇范围内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其特点主要表现为管理主体的多元性、执行决策的直接操作性、组织运作的综合性、管理环境的中间性和管理对象的涉“农”性。乡镇管理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乡镇设置现状
统一设党委、政府、人大、人武部、纪检委(监察室)和团委、妇联。一般乡镇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企业办、计生办等等,同时乡镇设置司法所、派出所、水管所、计生服务所、劳保所、国土所、财政所,和文化站、林业站、农业站等,这些就是传统的七所八站。站所一般3—5人。
二、现行乡镇管理体制的特征与弊端
乡镇管理属于基层管理的范畴,具有:
(一)综合性
乡镇管理的综合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理对象和内容却十分庞杂。每一个乡镇都设有党、政、武、企、群众团体等机构,领导着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工作。第二,从管理方法的运用上看,乡镇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把各项工作加以综合,采取综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才能把各项工作推动起来,从而收到明显的效果。第三,从管理职能上看,由于乡镇工作的直接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综合协调和合作是非常必要。乡镇党、政、经各部门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才能使乡镇管理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总而言之,综合性是乡镇管理的一个明显的特点。
(二)实践性
乡镇处于我国政权系统的最基础一级,乡镇管理处于广大农村第一线。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职责,具体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具体化,把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乡镇管理必须具体、实际。因此,乡镇管理必须直接面对乡镇各个部门或行业,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乡镇管理必须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三)群众性
乡镇作为农村基层行政区域单位,实质是乡镇管理机关代表人民群众管理乡镇各项事务。要以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愿望和要求为基本出发点,一切从群众出发,一切为了群众。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管理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乡镇管理不但切实反映和维护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正当利益,同时也体现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愿望和要求。
综上所述,在现行体制下,乡镇政权的运作和管理特征集中体现为:一是执行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政机关的指令和要求都要通过乡镇来贯彻执行,并具体落实到农民群众中去。二是综合性。乡镇全面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是直接性。除村民自治组织外,它没有下属行政组织,基本上是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四是非完整性。不象县以上领导机关那样功能完备、机构齐全。
三、乡镇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能转换不到位。一是管理职能越位。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的事。二是服务功能错位。上级将名目繁多的指标分解下达给乡镇,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有些指标采取“一票否决制”,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政绩“挂钩”。乡镇领导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投放在落实各项指标上,没有足够精力为农民服务。三是社会职能缺位。尤其是免征农业税后,由于财力制约,大部分乡镇只能维持工作运转,无力承担公共设施建设,影响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整体水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的职权为七项。但在实际工作中,目前乡镇承担的工作内容十分庞杂,可概括为八大类近50项,乡镇工作事无巨细,包罗万象,面广、量大、事杂,将有些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能纳入乡镇管理范围,将有些应由农民做的事情由干部来做,成为“全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越位、缺位、不到位的情况较严重,有些应该做的工作没有精力去做,而有些不该做的工作却疲于奔命。
(二)站所设置不合理。站所的设置大而全,而且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乡镇不论人口多少,规模大小,站所设置千篇一律,这种状况增加了财政开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站所上划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管,又受乡镇属地管理,乡镇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机配合与协作,形不成人才、资金、设施、技术的优势互补。同时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管理型的`干部多,服务型的干部少;“万精油”式的干部多,掌握专业技能的干部少;生产型的干部多,经营型的干部少,制约着乡镇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人权事权脱节。突出表现为责权分离,管用脱节。设在乡镇的站所、中心,有的职称评定在县以上部门,年度考核却在乡镇。不少站所驻在乡镇,人财物却垂直管理,形成“能看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由于乡镇和站所主管部门权责重叠交叉,乡镇责大权小或有责无权,县直部门权大责小或有权无责。《宪法》规定,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没有赋予乡镇政府执法资格,疑似乡镇在法律规定方面职权残缺,存在着“责任大、权力小”和“任务多、要素少”的现象。如禁止农用车载客、安全生产、农村环保等,乡镇没有执法管理权,但工作还得干,只有“违法行政”。 由于职能的弱化,工作手段和方式只能靠单一的教育和说服,而现在利益多元化的状况下这种手段是越来越不被认可,很多情况下是无效管理。在对经济发展的协调中,最常见的是作为为企业发展征地的主体嵌入,让群众理解为官商 勾结的负面行动,阻力前所未有,《物权法》出台更加剧了企业征地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对立,单有的说服已经完全丧失了功能并且容易让乡镇政府卷入具体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质疑,甚至卷入法律纠纷旋涡,难于在对经济的发展支持与老百姓的利益维护中有所作为,陷入干部无能、政府无用的信誉危机。
(四)政事、政企不分。财权、物权为在县区业务部门,事权留在乡镇,存在着“见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到人的见不到人”和“有责任的没法管,有权管的没责任”的现象,造成乡镇职能虚化,责任增大,自主权缩小。一些站所上划后,大都承担着本行业的行政管 ……此处隐藏25250个字……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20xx-3000元。吕梁市社区公共服务站延伸到了各个社区居委会,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统一配发了,但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1000-20xx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1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4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1000-15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20xx年《吕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意见》中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进行了统一规定,我区据此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
但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9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三、瑞都社区管理调查结论
瑞都社区通过采取适合本社区特点的措施,使本社区居民认识到社区建设不仅是少数人员的事情,而是与每一个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实事;通过解决居民的实际需求使社区居民树立对本社区工作人员的信任,从而调动居民参与本社区建设的热情。构建了“安全文明、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和谐社区,并注意以人为本,立足社区、服务居民,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使全体社区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社区各要素健康发展、充满活力而又稳定有序。
四、瑞都社区管理的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一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区委办局在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二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三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主权、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
目前的社区居委会经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这虽然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和归属,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一是社区居委会建立单独帐户并全面安排,使其工作正常运转,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要动员发动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共建共驻,各社区要协调辖区单位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把社区各种各样有形的、无形的资源开发出来。三是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组织,在有偿或低偿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增强自身实力。四是政府要加大社区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在现有每年每个社区5千元基础上提高到1万元。五是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政府部门和街道经批准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努力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待遇
按照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精神,结合区域实际,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具体为:设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基础工资每月900元,岗位工资按高限确定,划分三个标准:主任1200元/月,副主任1100元/月,委员1000元/月。调整后:主任1600元/月,副主任1500元/月,委员1400元/月。每月奖金200元/人,年底奖金由区政府或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建立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
(四)从社区成员的实际需求出发,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
针对社区成员结构变化、需求多样的实际,坚持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服务并举,开展面向所有对象、覆盖不同层次、满足各种需求的社区服务。服务的重点是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创造公共服务的方式方法,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引导、协调、鼓励各类企业进入社区,承担、兴办社区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非营利性服务项目,发展社区居民自我服务组织,充实社区志愿者队伍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逐步形成社会福利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体系,服务居民生活,凝聚人心。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社区内部各项运行机制
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有长效机制作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畅通利益诉求反映渠道、化解矛盾、民事调解、社区保障和社区党建等工作机制,建立适应居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共同推进和谐社区建设。